二是完善八个社会综合治理工作站考核。将协管员日常工作职责纳入工资绩效考核。对照网格化社会综治治理工作任务职责,进一步细化巡查员工作职责,实行量化管理。每月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对巡查员完成工作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于未能按要求完成工作的,根据问题程度分别采取扣除部分绩效工资、扣除季度全部绩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方式进行处理。考核采取百分制,由9个部门进行打分,八个工作站每月一排名,连续三个月考核排名最后并低于90分的,按照末位淘汰制,调整站长和副站长,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北京市大兴区委政法委员会 北京市大兴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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