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民警首先向学校主管领导了解学校对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和与学生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等的情况,然后检查了接送学生的车辆,最后要求学校要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的安全管理,避免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防接送学生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发生。
北京市大兴区委政法委员会 北京市大兴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办
备案号:京ICP备05071534号 联系电话:89292603